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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关我屁事 (第4/4页)
可避免的事实,人被杀就会死(误)。 准确的说就是,无论多高修为的修行者,只要你还是血rou之躯,依旧没有办法逃离人这个概念的限制。 只要被一剑捅穿了心脏,该死就是得死。 而这恰恰就是方譬最大的优势,他只是个分身,逼急了大不了以命换命。 正常情况下,有脑子的人应该不会跟他这么拼,毕竟赢了也占不了便宜,反而还会更亏。 但是眼前这群人,属实是让方譬大开眼界。 来这世界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打法如此不要命的人,而且一出现就是一群。 放在武侠小说里,这群人应该就是什么大门派培养出来的死士一类。 单体实力可能上不得排面,但胜在人多,而且打法都是以命搏命,只要一疏忽就可能被重创。 要是换了其他水平没到碾压地步的正道修行者,可能还会非常头疼,毕竟各门各派大多教的都是修行功法和对敌的招式。 至少以方譬这几年的听闻来看,还没有哪家能把逃命的本事,当做教学内容传授给弟子的。 很正常,那些大门派要脸。 哪怕就是那些小门小派,也没几个会希望自己被冠上擅长逃跑的名字,这会很影响门派内弟子的士气,也会在招收新弟子的时候有影响。 毕竟对于那些少年时期,还处在一腔热血状态中的孩子们来说,明刀明枪的去正面对抗,才是高人所为。 可惜,方譬的脸是一件很神奇的物品,有时存在,有时不存在。远水轻舟的从七侠镇开始当神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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