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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坐以谋反疑有无 (第2/7页)
其实如果是秉公执法,倒也罢了。可关键在于,下级官员本身就不干净,他们宁愿在民事案件上抓大放小,从轻发落,也不愿意去承担一丝一毫的风险。 对于诬告的案件,府县官员在审理时,为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往往不会依法判决,对于诬告者多是从轻发落,这也是焦应元之前三次诬告的结果都是训诫了事的原因。 如此一来,百姓为了让自己的案件得到重视,往往会把轻案伪装成重案,以求重视。因为遇到杀人抢劫、谋反之类的重案,无论地方官员愿不愿意,都必须受理。 然而还有一个问题让方敬斋困惑不解,焦应元身为监生,理应懂得诬告谋反会受到什么后果。之前他三次诬告都没攀扯重案,为什么这次就告堂兄焦循伙同其他文人以及自己的三个弟弟谋反呢? 要知道《大清律例》中对于诬告者的惩罚是很重的,基本上就是诬告他人什么罪行,他就会被加倍处以什么罪行。谋反这种事从朝堂到地方上都十分重视,一旦查出是诬告,诬陷者逃不脱一个凌迟的下场。 他晚间回到府衙跟马慧裕禀报后,马知府第二天上午便开出牌票,又写了份公函,让手下拿着去江都县衙,由县里出面拘拿焦应元。 到了这一步,不管是马慧裕还是方敬斋,还都想本着大事化小的原则,毕竟焦循之妻是新科翰林阮元的表妹,不敢不慎重。 谁知等手下带着焦应元回来,方敬斋亲自审问一番后,事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反转,焦循谋逆一事竟然很可能是真的。而焦应元告发的原因却令方敬斋叹为观止,他活了大半辈子,还从没见过如此心性狠毒的无耻之徒! 话说今年二月的时候,焦应元实在是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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