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八年_第四百三十一章 乔装下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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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一章 乔装下乡 (第6/7页)

地共存。其中满清的国有土地占了绝大部分,私有土地在10%左右。

    国有土地主要就是八旗官庄,按照每120饷(每饷15亩,共1800亩)进行划分;另外就是驿站的站丁土地,每丁占地一至百饷不等。上述这两项的土地亩数为413920亩。

    这部分都还好说,直接收回公有,再按旗民每户五十亩的份额拨下耕种,目前是按秋收后按30%统一征收,因灾歉收七成以上(与北海镇其他地区亩产比较)者免征农业税,歉收七成至二成之间的,分五等分别减征税额,歉收一成的不做减免。

    不过北海镇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私地。清代早期,宁古塔地区的私有土地不多,直到雍正七年撤销泰宁县时,拢共才有民人32户,后来就都移往奉天了。乾隆时期,山东、直隶等省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由于地近东北,所以许多穷苦民人流亡关外,进入宁古塔地区伙同旗人一起垦荒。清廷采取的政策是“旗人的归旗人,民人的耕种纳粮”。到了乾隆五十二年,宁古塔地区共有私地五万余亩。

    目前民政对私地采取的办法是赎买,根据田地的开垦程度,以往三年的收成和纳粮数据进行议价。眼下赎买工作已近完成了三成,主要时间都花在了查阅满文档案和丈量土地上。

    九月上旬,由三辆马车组成的车队抵达了兴凯湖二村,打头的车上插着面幌旗,上面写着“北海粮站”四个大字。等车队抵达村口时,朱大贵带着两个村民已经提前等候多时了。

    “哎,这回怎么来了三辆车?往常都是一辆啊。”三人心里犯着嘀咕,还是朝头车迎了过去。

    当朱大贵走到头车旁跟车夫打了声招呼,再扭头看向第二辆车时,只见一个坐在车夫后面,戴着个獾皮帽子的人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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