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八年_第二百七十七章 神奈川协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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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七章 神奈川协定 (第9/9页)

的名字。

    在这份全名为《岛国北海镇和亲条约》中,幕府同意放弃对虾夷地的诉求;同意北海镇在仙台藩石卷港和神奈川开设商馆货栈,并与指定商家进行贸易;但对于货币互换一事暂未明确,留待以后解决。

    为了避免本国国民与外国人的接触,石卷港商馆的区域被指定在东北宫户岛的十丘滨,而神奈川的商馆区域则被指定在了横滨村,也就是喜八那些村民的原住所。两处商馆的面积为均为十町。

    按照德川幕府颁布的《尺贯法》,此时一町等于一百亩,面积是993平米,也就是将近一平方公里。

    协议中北海镇也保证将完全支持幕府的统治,遵守岛国当地的法律。作为汉人治理的国家,北海镇将保证不向岛国传播切支丹思想。

    对于六十年前萩藩在“须佐唐船事件”中的责任,幕府向北海镇赔偿九五成色的黄金五万两。而对于北海镇炮轰品川,造成江户sao乱一事,北海镇将向幕府提供销售二十万俵大米作为赔偿。

    作为协议之外的一条附加条款,德川治贞代表幕府同意不会向仙台藩追责,不会处理仙台侯伊达重村。

    另外,本次签订的只是协议草案,正是文本将于明年,也就是天明七年的五月十七日签署。在此期间,幕府将派人整饬商馆区域,平整土地,以待来年开春后北海镇人员的到来。

    一众幕府官员对于赵新为什么非要选在五月十七日这天签署正式协议表示困惑不解,赵新随即以那天是个好日子为由搪塞了过去。

    不过当丁国峰私下问起时,赵新淡淡道:“因为那天是公历7月7号。”一万只熊猫的乾隆四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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