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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了我眼中的世界。 她是地地。 后来我找到了份工作,般砖头的,一天七百,附上一个便当,还有强烈的阳光。 我跟地地选了间破旧的公寓,外加有一处天花板有着免费的天降甘霖,滴滴答答的;唯一的好处是房租很便宜,也没人会在隔壁打扰。 我们很享受这一切。 偶尔我还是会出外清扫世界,但,我不再为了这个理由而活。 自由自在的。 混混杀了很多,老大也不少。 野战龙总会的头头,绰号叫铁面野治的老大很嚣张,在地方上根本就是土皇帝,连县长都要敬他三分。 贪污、开酒店、地下毒场、卖白粉。 无1不碰,嚣张至极。 有一天,有个老妇人孱弱地过着马路,他的宾士正好经过,横衝直撞地闯了红灯,直接撞飞了那个老妇人,当场毙命,我活生生地映在我眼里,血浆也被喷到两三滴。 那件事到最后也不了了之,但家属却不服气,宣称准备要上诉到底,在法院前大哭大闹。 隔天就被灭门了,连在襁褓的婴儿也不放过,剁成八块丢在路口,被野狗叼走。 公寓附近的那隻小黑也叼了一块,据说是左半部头盖骨之类的,但这只是我的猜测,因为我看到了眼珠,但头形整个被揉捻得残破不堪,我无发分辨那是左脸还是右脸。 那时我就下定决心要挑了野战龙总会。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一家百货的地下停车场,一群人簇拥着铁面野治走了出来,声势浩荡。 我朝着人群信步走了过去,向他们打了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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