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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6 (第2/4页)
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作为一个刚从阿富汗战场退下来的军医,约翰·华生回到伦敦的时候还瘸着一条腿。当然,根据医生的诊断,他的腿并不是真的废掉,他的手里离不开拐杖完全是因为心理原因。 在为了保护那个第一次见面就将他的人生经历外加家庭背景扒得干干净净的室友夏洛克·福尔摩斯,他冲破了自己的心理枷锁,还为了他枪杀了一个人。 虽然他是医生,但毕竟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他的射击水平不说堪比狙击手,那也差不多了。 而他枪杀的那个老头,不客气地说,虽然他越过了法律那条线干掉了他,但当时情况紧急,他不枪杀那个家伙,夏洛克就要在那个人的威逼利诱下尝尝毒-药的味道。 夏洛克是个聪明的小混蛋,约翰·华生欣赏甚至钦佩他的聪明才智,虽然几乎每一个人提起他的评价都是“混蛋”、“怪胎”,但约翰·华生在心里咬牙切齿念叨着的“小混蛋”绝对是带着无奈的妥协。 要约翰·华生说,虽然夏洛克聪明到仿佛能够看透人心,但他不能因此被打入怪胎的行列,不管他的死活。他只是一个过于聪明,还不知道应该如何跟别人相处的小孩子。 也许,这个不易相处里面有那么一点夏洛克故意为之的成分。 虽然有些无奈,但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被夏洛克洋洋洒洒的各种分析震得有些懵,等回过神的时候,他不仅老老实实地报了名字还跟着夏洛克来到了贝克街221B,晕乎乎地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将221B公寓的一半划到了自己的领地里。 约翰·华生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了夏洛克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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