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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六章 黑衣卫在呂宋(一) (第4/5页)
律宾的明人。因而,在菲律宾,乃至在马尼拉,所有的明人都会受到各种限制。 西班牙殖民政府曾为菲律宾安全计,不允许来自大明的商人和普通民众过月居留;甚至每年来菲律宾的华大明商船数量及其载来人数应予确定,所载人数应尽可能少;不准超载人员的船只进港,予违反规定者以严惩。 马尼拉城内的华人聚集区八连,店铺数目明确限制,规定每一店铺只住一人,这个人需要有某种为人所知的职业,且是基督教徒;在殖民当局的敦促下,西班牙国王下令限制菲律宾明人人数,他在1606年11月4日颁令,重申1602年的法令,把明人人数限制在6000以内,认为这个数字对菲律宾的安全是适当的。 这项命令告诫菲西殖民政府,千万小心谨慎,使明人人数不致太多,并要使他们惧怕殖民政府,安分地生活。这项命令以后还在1620年5月29日、1622年12月31日两次重新颁布。 上述命令虽然以国王名义一再重申,但明人的人数仍不断增加。殖民当局无法限制明人人数,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明人劳动者的人数,似乎一直无法满足殖民者的公私需要。如上所述,许多西班牙人把明人留在家里,供私人役使。这些被收留的明人,大概是属于没有居留许可证,或无力缴交许可证费用的“非法”居留者。 在1603年大屠杀之后几年中,对明人移民限制较严,明人劳动力极端缺乏,私人收留之风更盛。例如,在1604年,“如果有一个明国人刺绣匠、裁缝匠、雕刻匠或其他工匠,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便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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