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5汉风再起_第一八四章 金圆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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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八四章 金圆券 (第6/7页)

较大,因而很多普通百姓是用不到的,只限于商人、金融中介或国内富裕群体。

    其实,在汉洲大钱庄推出金圆券之前,本土的数家钱庄早在三十多年前便已经推出了银行券,即客户到钱庄存入一定金额的汉洲银元,钱庄就相应开出一个存款票据(银行券),上面手写上对应的金额,日后客户可拿这张票据来银行兑现当初存入数额的汉洲银元。

    各大钱庄开具的存款票据和以前的收据一样,都是兑取货币的凭证,不过不同的是,存款票据有利息,而且还有各种暗码和印鉴,而收据是无息的,仅仅表示一种债权关系。

    齐国的钱庄(银行)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积累起了非常高的信誉,国中百姓也渐渐接受了将自身积蓄存入钱庄的观念,而非像在大陆那般,在自家屋子里挖个坑,将存钱罐埋进去。

    而且,齐国法律规定,故意毁损、破坏、融化汉洲银元或金元的行为是违法,除了承担苦役、流放、监禁等刑罚外,还要承担一笔高额的罚金。以此,来避免出现大陆那种融化金银,浇筑银瓜或者金瓜的行为出现。蚠

    而如今正在推行的金圆券,则是齐国金融机构为将来以金本位为基础,全面发行纸币而做出的预备动作。当然,为了避免发生大明宝钞那种纸币连年贬值的事情发生,目前发行的金圆券暂时还不是法定货币,并且赋予该金圆券强制性的“见票即兑”属性,理论上而言,是一种变相的钱庄存单,或者说是一种银行卷,只不过不需要钱庄付息而已。

    为了使金圆券可以顺利流通,国内的百余家政府控股的大型工矿企业和贸易商社在市场活动中,则带头使用该金圆券,购买生产资料,发放工人薪金,售卖所产商品,全部都以金圆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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