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453章 (第3/3页)
【哇偶!】 某邴姓男童:“厉害!” 某颜姓女童:“哼哼!” 然后,两个人都被揪着领子拎了起来。 邴尚书拎着儿子,面无表情:“你是挺厉害的。” 老皇帝拎着外孙女:“走!别瞎掺和!” 邴琰:“???” 颜令徽:“!!!” 今天不是要上朝吗,大人/外公,怎么发现我们的?! 作者有话说: 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残疾、老幼、庶出、过房、乞养者,务要两家明白通知,各从所愿,写立婚书,依礼聘嫁。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谓先已知夫身疾残、老幼、庶养之类)而辄悔者,笞五十。虽无婚书但曾受聘财者,亦是 ——《大明律》 * 虽与夫治,勿敢疾当 ——秦代竹简《教女·善女子方》 【翻译:丈夫打妻子,也不要躲。】 (秦简《教女》分为两部分,“善女子之方”和“不善女子之方”,善女子的意思是好好地做女子,用来规范秦官吏与士人家庭的妇女的,比东汉时期班昭的《女诫》要早至少三百年,地位类似于秦朝的《女诫》) * 贵族制下女子“三从”,实际上只是表述贵族妇女服丧之礼。《仪礼·丧服》记载,“妇人三从之义”意思是女子出嫁前为父亲服斩衰的丧服,出嫁后如果丈夫死则为丈夫服斩衰,夫死从子意思是改嫁后,前任丈夫的儿子为继父服一年的齐衰,所以该女子可以按照儿子为继父的标准,也服一年齐衰就可以了。 ——《中国文化新读》 * 第199章 娘啊—— 【哦豁!场外大脑要被封印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