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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第3/3页)
的丫鬟、侍卫去请稳婆,再冷静地借用了裹脚女子家的厢房。 朝廷诸公也商议出了一个办法:把裹脚列为一种刑罚,不分男女——就像是“黥配(脸上刺字)”、“髡首(剃去须发)”、“劓鼻(割鼻)”、“刖足(断脚)”那样。 “先公告天下,将这个新刑法传出去,随后,从各州府的牢中选取罪行稍重的犯人行刑。刑部则尽快做出相应律法,划出一个圈,规定好什么罪才能动用裹脚之刑……” 简而言之,就像是把剃头、剃眉毛、刺脸和犯罪关联起来一样,从今往后,裹脚也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标志。 窦丞相最后做了个总结:“如今裹足尚未形成风气,使民众在将之视为正常前,先一步打为不正常。自然,总会有人追寻奇特,越禁止越去做,此时就当以动私刑之罪严惩。” 今文学派领头人季岁在地方向中央递上第——不知道多少版的《论语》《礼》以及其他经典的最新注释。 ——六经注我。 他们最擅长根据掌权者的需要来解释典籍。 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孔子语”为核心,辅以此事败坏道德,并骈四俪六地描述男子会因此纵情声色,女子会被认为冶容诲yin,裹足之风决不可兴起。 民间,不少女子站了出来。 已经得了自由身的前花娘中,有文采斐然者笔锋辛辣地作诗:“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有行医的女子四处与人言说,裹脚是在扭曲双足骨骼,使其形状变化,缠久了身体就会适应这种变化,即使用力扳扯,也无法拉直。 有商女以利益出发,一笔一笔算账,言双足完好者为家庭赚取的钱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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