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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大宋 第34节 (第7/10页)
好与坏,有利不利也难说得很。只是一步踏出,给别人留下了印象,以后想再改变形象只怕不易。来到这个世界,杜中宵一向谨小慎微,实在不想让人觉得自己贪功冒进。如果经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救人一命还有价值,明知不行,做与不做就值得考虑了。 第7章 审案 宋朝的知州其实并不审案,审案的是司理院,主持的是司理参军。审完之后,再由司法参军检出适用的法条,由判官定案,最后由知州和通判通签结案。用杜中宵前世的制度比较,司理院是公安局,司法参军是检查官,判官和推官是法院,不过上面还有知州和通判总揽一切。 这就是鞫谳分司制度,也是公检法的雏形,从地方到朝廷,刑狱都以此为原则。 陶十七被拿住,立即转入了司理院狱,大约相当于杜中宵前世公安局的看守所。 这种大案,司理参军郑朋不敢怠慢,立即提了相关人等到自己官厅。 把街上带来的证人问遍,最关键的证人杜中宵还没有到来,郑朋不由有些焦急。幕职官的地位高于诸曹官,掌刑狱的司理参军更加受判官和推官的节制,他也不好派人去催。 正在郑朋拿着各式公文,翻来覆去问谯县焦县尉的时候,公人来报,杜中宵终于到了。 郑朋出了口气,迎出门来,远远向杜中宵拱手:“烦劳从事。” 杜中宵回礼:“此为公事,何敢称劳。来得迟了,司理勿怪。” 郑朋连道不敢,把杜中宵让进官厅,命人设座,在自己旁边坐了。 两人坐定,郑朋才道:“今日当街杀人命案,从事恰巧在场,想必一切都看在眼里。是以本院拿了人来,只是拘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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