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风雨大宋 第189节 (第8/10页)
歌妓等名义雇在家里,生子孩子之后花钱遣送出门更加常见。妾的地位虽然不如妻,法律上总是有些地位的,主人故去,可以分一些财产。而其他名义就没有这种麻烦,主人去世,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哪怕有了孩子,财产也是分给孩子的,名义上与女方无关。这种雇佣的女性,其实不算妾,但时人习惯以妾称呼,其实是不同的。这个时代雇佣流行,雇人生个孩子,大家也见怪不怪。便如后世的借腹生子,是法律的模糊地带,有时女方并不激烈反对。 康员外家便是如此。如果真确认儿子不能生育,康夫人便会张罗给丈夫雇个妾来。这种雇来的女人跟一般的不一样,不讲究聪明能干,不讲究年轻貌美,要的是能生孩子,生育过的已婚妇人最受欢迎。明定契约,多少时间,生了孩子多少钱,男孩多少,女孩多少,到了时间不生孩子多少。 这个时代人身买卖合同是被承认的,不过有时间限制,还要规定卖的是什么。卖劳动力,便是一般的奴仆,这种卖身子和生孩子能力的,又是另一种。与以前朝代不一样的是,卖身者不再类同财产,而依然是国家治下之民,如果遭受打骂虐待,有告主的权力,朝廷提供一定程度的人身保护。 但不管怎么样,男人跟女人睡在一起,谁也不敢保证不发生感情纠葛。一旦出现了感情,男主人有权利赠送家财给女方,女主人没有制约的手段。正是因为如此,康夫人一直纠结。 为了生孩子而纳妾,跟为了美色睡其他女人不一样,康员外并不热衷。他宁愿花些钱,到外面找唱曲的小娘子。那些女人都有手段,能把男人侍候得舒舒服服,那才有意思。 正在康员外与徐克议论着此事的时候,旁边一个人走过来,对康员外道:“这位官人,你要问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