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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第2/3页)
远在洛阳的高澄暂时还不知道两支使团不同的境遇,他正准备着手编纂新的律令。 原主二十岁时召集群臣编纂的《麟趾格》是《北齐律》的蓝本,也是隋唐律法的直接渊源,不提对后世影响。 关东被关西吞并,律法却能够取代《北周律令》被隋唐引用,由此可见,这是一套多么优秀的律法。 有原主的珠玉在前,高澄难免起了较劲的心思。 但他着实对律法十窍通了九窍,偏偏一窍不通。 无奈,只能命人从御史台招来一名御史。 以资历晋升,不看政绩,御史纠劾不实还要获罪,无论多么出色的人才,也难以避免在御史台沦为蛀虫。 杜弼只是例外。 当然,这样一位三代廉洁奉公的清官却被高洋以贪污罪名冤杀,讽刺程度直接拉满。 在御史台钟,封述才具有普遍性。 当封述被人带来尚书省内,高澄办公的厢房时,两股颤颤,自以为高澄要寻他曾经怠政的麻烦。 封述出身渤海封氏,别看他很年轻,按辈分,封隆之还要叫他一身叔父,他们的血缘关系不同于高欢高澄与高敖曹兄弟隔了老远。 封隆之祖父封鉴与封述之父封轨是同父兄弟,两人真要见了面,这声叔父是必须喊的。 “下官拜见尚书令。” 封述进门便拜,只希望高澄能看在大侄子封隆之的面上将自己放过。 高澄当然不是要惩治封述,他之所以招封述前来,还是因为那句‘名法科条,皆述删定。’ 在高澄看来,人就应该摆在合适的位置,停年格以及御史问责制的背景下,封述在御史台只能充当蛀虫。 但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学家,编纂律令才是他应该散发光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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