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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生小记(14) (第7/12页)

哥哥,心情还算可以,又大胆提了一嘴。

    是什么呢,就是马云跟日本软银的,合伙人的模式。

    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我也就简单的谈一谈。

    简单来说,一般公司的董事会都是由各股东来提名,股份越多,权利越大,但是这个合伙人模式,就大不一样了。

    在股份制公司里,合伙人的模式下,各个董事人的提名,不是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来获得提名,而是由合伙人来提名。

    也就是说公司会指定一批合伙人,而这些合伙人拥有董事会的提名权。

    这个模式,就非常适合,眼下的情况。

    闭总他们是通过技术入股,他们没有花钱,只是等着收钱的。

    那这个钱,肯定得有人投啊,而且这种技术研发的玩意,就不是按多少万来计算的,动辄就要九位数,十位数。

    那我们就可以说,我们也投不起呀,必须得安排一些合伙人。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再说得简单一些。

    闭总他们,我们可以给他们占大头,这是没关系的,他们只有一席董事会位置,而我们指定的一些,来投资的个人或者企业,每一份都有一席位置,无论是董事长选举,还是董事会决议,都能够参与。

    比如说,我们以马云马老板举例,他在阿里巴巴占多少?我没记错的话,7%左右吧。

    日本软银呢,差不多有30%,雅虎也有15%左右。

    那我们能说,阿里巴巴是日本的吗,这就是外行人在起哄了,根本一点都不懂。

    为什么呢,我们的马老板,可是合伙人的模式,包括阿里巴巴的高管,都是有席位的,都是能投票的,马老板指定的这些合伙人,听谁的?肯定是听马老板的嘛,你占大头有用吗,我十个合伙人,就是十票,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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