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寨主_第二百二十一章 久别会伤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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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一章 久别会伤身 (第3/6页)

靠一群山贼大王,不可能靠一群大老粗治理自己的辖区,那么就必须有自己的学府。

    养,则是要求建立合作社,负责搞生产,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本乡自身创收等等。

    卫,则是设立地方乡勇组织,实行巡查、境界工作,同时打击像是铁头鹰这种邪恶组织。

    而村一级机构,因为大的地主,简直就跟被楚行用犁头翻过一遍,没剩下几个,宗族势力也大为削弱,楚行的意图是搞得简单一点。

    一个村庄,有村长、护村队队长、税务官就足够了,权利也不是很大,就是负责基本的行政和军政,手头的兵丁也不会特别多,每个村的护卫有个三五个人,也就顶天了,多了一个村里也养不起。

    以石桥镇为中心,周围处于救民军的实际军事控制范围内的众多乡镇,一共将会设立二十个自治会,总共十五个乡,五个大型村寨,合计人口六万人,平均每个乡也就三千人。

    行政上的事情,比之前复杂多了,后来楚行还专门请来了嫂夫人,以及赵汝才,大家献言献策,总算是布置下去了。

    乡村的问题,素来是棘手的问题,尤其是村里,基本上整个村子里,都是亲戚,又什么争端,完全靠官人来处理,也是非常麻烦的。

    所以村子里的事情,很多还是要靠祖宗来介入。

    这一点,楚行很清楚,宗族这座大山不是那么容易搬掉的。而且宗族有的时候,引得的好,还能起到正向的作用。

    比如那些投靠救民军的宗族,就将战死的儿郎的姓名,单独写上族谱上,让他光宗耀祖,让他整个家族以他为荣。

    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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