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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登闻鼓响 (第3/4页)
因此后来,朝廷便定下了两条制度。 敲响登闻鼓者所诉案件,需是经由县衙,府衙,按察司,刑部,大理寺逐级复核之后,仍有冤情者,方许击鼓鸣冤。 若越级鸣鼓者,俱杖五十,若击鼓后,朝廷查实并无冤情者,杖一百,事重者从重处罚。 虽然在实际执行当中,如果审出的确存在冤枉,越级上诉的五十杖通常可以免去。 但是这一条法令对于平民百姓的震慑力还是有的,朝廷已经有七八年都没有接到过足以敲响登闻鼓的案件了。 因此,有不少刚刚入朝不久的老大人们,都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登闻鼓是大事,虽然好些年都没有人敲响了,但是登闻鼓却一直都由六科和锦衣卫的人轮流值守。 因此,鼓声响了不过片刻,便有一名身着飞鱼袍的锦衣卫百户自殿外请见。 进殿之后,那百户拜倒在地,手中捧着一份诉状,道。 “臣登闻鼓值守百户邓文参见陛下,方才宫门处有人自称是镇南王府世子朱音埑,手持诉状敲响登闻鼓,欲为父鸣冤。” “臣依律例,已派手下校尉,将其暂押于午门外,并转呈其诉状,请陛下御览。” 镇南王府? 听到这个名字,群臣顿时来了精神,纷纷将目光投向尚在殿中辩论的薛瑄和陈懋等人。 这不是巧了吗? 这边这几位刚好拿着镇南王的案子掰扯来掰扯去,差点把天子都折腾进去。 结果这话音都还没落呢,那边人家镇南王的儿子,就敲了登闻鼓,说要为父鸣冤? 这可就有意思了! 薛瑄等人立劝天子,即刻遣派使团最大的理由就是,这桩案子的内情一旦公之于众,天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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