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二十八章:利弊 (第3/4页)
,某某人赫然真宰相也,但是其实都是夸大其词。 包括今天朝会上,也是一样。 要知道,在明以前,宰相最重要,最核心,最标志性的权力,就是代天子决策。 除了军国大事之外,大多数的事务,只需要宰相商定之后,便可以直接下令执行。 甚至于在某些紧急时候,军国大事,宰相也是可以直接决策的。 这是内阁和宰相的本质不同。 终明一朝,无论是内阁还算六部,都没有决策权。 所谓事无大小,悉禀圣听。 按照大明的典制,朝廷上的政务,大到军国大事,小到刑事案件的审核判决结果,都需要呈报皇帝,批准后才可以执行。 各部的奏疏,都只是建议而已。 换句话说,只要皇帝怠政,朝廷就会陷入全面瘫痪的状态。 这也是后来司礼监批红应运而生的原因,但是即便是有司礼监在,还是有许多紧要事务,是司礼监无法决定的。 便如万历皇帝二十余年不曾临朝,即便有内阁和司礼监,还是导致国家机构近乎处于半停摆的状态。 将决策权完全收归君上,必然会导致所有的压力就压到皇帝一个人身上。 毕竟,朝廷所有的政务都仰仗着他老人家来决定呢。 内阁就是为此而设! 明以前的宰相讲究不历州县,不拟台省。 明其实也有这个惯例。 但是明讲究的是不历州县,不拟六部。 至于内阁,则没有这个讲究。 没有地方巡抚的经验,绝无可能在六部当中成为尚书,最高只能做到侍郎,但是却可以入阁。 原因就在于。 内阁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