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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3 (第2/4页)
且直接,但是却带着一种令人心动的热烈。 “我来香港之前,用身上最后的一笔钱买了车票,现在全身上下,除了我这个人,有的也就是我这身衣服了。” 李秋似乎明白了况雷说这话的意思,他是想让她知难而退。 李秋席地而坐,也不顾地上的灰尘会弄脏她身上的裙子,然后托着下巴说道,“我喜欢你啊。” “我是一个流民,每天东躲西藏的,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我也给不了你未来。” “我喜欢你啊。”依旧是这句话。 “我的家不在这里,我以后有机会肯定是会回去的。” “我喜欢你啊。” 这一连三个的我喜欢,把况雷打得丢盔卸甲,再也说不出任何一句拒绝的话语。 更何况他对李秋,怎么可能一点好感都没有。 况雷和李秋的相遇,就像是话本子里专门排练好的桥段一样。 那天李秋独自一人回家,本应该跟她一起回来的二姐李夏因为李秋的班级有活动,所以就没有跟李秋走在一起。而李秋这个小迷糊又把活动结束的时间给记错了,导致李秋和来接她的人,完美的错过了。 正好有一个和李秋住的地方不远的一个同学,那天李秋就和她一起回家了。 这个同学住的地方离学校比李秋家近一些,等她回了家之后李秋还要自己走大概一公里的路。 其实李秋一直觉得,爱情就是在这刚刚好的时候萌芽的。 刚刚好的流氓拦路,刚刚好的英雄救美,刚刚好的脚受伤,刚刚好的被背回家的一段路,差个一分一秒,这都不叫爱情,只有在对的时间,李秋遇见了她的刚刚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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