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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接手皇庄皇店 (第5/7页)
关﹑广宁等地。店房或来自查抄的权贵店辅﹐或来自官店﹐或为强拆民房后所建。 经营管理者由皇帝直接委派。如建于正德时一直持续到明末的戎政府街的宝和等六处皇店﹐即由一提督太监督理﹐另有司房钞条书手数十名﹐提督太监的厅廨即设于宝和店中。 开设皇店的目的主要在于营利﹐具体营业或为茶酒店﹐或为牙店﹑货栈﹐或用作娼优所居的花酒铺﹐有的则用来征收商税。其中仅宝和六店﹐一年所征之税即达数万两。 但是皇店的经管官员,经常借着皇帝的名号,凭借权势。随意拦截商人,横征暴敛,敲诈勒索。 到了现在,其实皇店虽多。但真正交到皇帝手里的钱却很少了。多数收益,都被那些经手的人给贪污了。 别说一年两百万,一年能有一百万皇帝都要笑的合不拢嘴了。朱慈烺虽年轻,可也是懂得银钱的作用的。 皇店这个东西,刘钧认为,只要经营的好。是真的很好赚钱的,有皇店这块金字招牌,什么生意做不好? 不过刘钧要承包皇店并不是为了赚钱,要赚钱刘钧有的是法子。他要承包这个皇店,一来是不想那些官吏太监们继任利用皇店打着皇帝的名号四处贪污索要。另一方面,他想利用这个皇店,来把那些勋贵皇亲国戚们弥补一下。 刘钧打算把这些人都拉进这个皇店生意里来,但不需要他们真正参与经营,只要他们投点股银,然后拿着干股坐等分红就好。 只要经营好了,大明这么多皇店就算一年上交五百万承包费给皇帝,再去除税额后,也一样能赚不少钱。把利润再拿出部份来分给这些勋贵们,刘钧觉得还是可以的。 就当是花钱先养着这些勋贵柱虫们,免得这些家伙捣乱。也不是刘钧不想清算他们,只是还没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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