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称雄_第279章 五国合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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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9章 五国合约 (第8/10页)

但对于自愿留下在大明生活,或者在大明接受雇佣者许其自由选择。

    第四,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四国,对于曾经劫掠大明领土,杀害大明领土以及海外子民的行为道歉谢罪,在南洋马尼拉、巴达维亚、马六甲等各地建立纪念碑石。

    第五,通商互市。五国通商互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四国的商船可以前往大明任何港口进行互市交易,大明的商船也可以到达四国所属的港口进行交易互市。五国制订相同的关税,不得任意提加关税。

    第六,各国商船到大明通商,必须遵守大明之法律,各国不得在大明之境内建造堡垒、房屋,架炮驻军。

    第七,日本、朝鲜为大明东印度公司专属贸易易,各国商船不得前往日本和朝鲜贸易,只能在大明境内贸易通商。

    第八,五国都不得在海上劫掠其它四国之商船,并攻击其它四国之领地,有违者其它四国共讨之。

    第九,五国都可在其它四国之领地上开设商馆,但不得自建房屋城堡,也不行驻兵架炮持有武器,只得做商业之用。但商馆所在国,有责任保护好它国商馆职员。

    整个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九条,具体的协议有五国文字共同书写。虽然其中的很多条款四国都不太愿意,尤其是对于刘钧要求从葡萄牙占据的马六甲中割让淡巴锡那个岛。不但葡萄牙不满,其它几国也都不满。

    葡萄牙人早衰弱,对于他占据的马六甲这块宝地,各国早都垂涎许久了,尤其是如今实力越来越强的荷兰,一直想夺取马六甲。可现在大明却插一脚。虽然只要去了马六甲海峡北岸的一个角,但也让人不爽。

    淡巴锡就是后世的新加坡,地方不大,也就是此时大明包括壕镜在内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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