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藏_第169章无限责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69章无限责任 (第2/6页)

最喜欢向人推荐的文章,是我们省*委政研室一位同志写的。”

    “有限责任?倒有些像股份公司。”叶三省笑笑,“无限责任,是指我们习惯以为正府是全能的,管理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事物,同时也承担各个方面的责任,我理解对吗?”

    “很好,没有想到小叶一下就能够明白。”陈路感叹道:“我们现在提市场经济,诺奖得主萨谬尔逊在他的《经济学》开门见山地说:市场经济的本质是选择。谁选择?当然是个人。对于长期生活在计划体制下的个人来说,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意义首先在于,个人在经济上拥有自由权利。”

    “在公民拥有经济权利的同时,也应对自己的福利状况负有部分不可推卸的责任。从理论上说,正府的责任是把市场做到充分竞争的水平,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而不再负有把每个人直接送到共*产主义福利水平的责任。对于正府来说,这部分责任是放弃或主动转移出去了,相对于计划体制下的全能正府,这是迈向有限责任正府的关键一步。”

    “正府并非给定制度这么简单,而是要追求制度目标和结果。正府对市场制度建设负有政治监护责任。但是正府不应该承担超额的义务和责任,不应该为所有的经济活动号召、仲裁和善后,这样只会起到相反的效果。比如那些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和“质量信得过”勋章,正府怎么可以为企业的信用状况担保呢?”

    “正是这样,所以当企业出现经营不善,失业,破产等问题时,所有的人,尤其是产业工人会立刻把责任加在正府身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