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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律法大臣 (第1/4页)
第二次王国全体会议结束后,局面变得微妙且复杂,原本众人统一的步调被打乱了,变成了一趟浑水。 而在休会期间,另一件突发的事,让这趟水变得更浑——此前回乡休养的「律法大臣」回来了。 律法大臣,是多古兰德王国政治体系中,一个极其重要的职位。 一般情况,如果《多古兰德法典》中的某条律令不再具备普适性,或者出现了明显滞后性、矛盾性,便可由「王领会议」议员递交提案,在会议上表决通过,进而呈递给以王室成员组成的「御前会议」。 但「律法大臣」这个职位很特殊,该官吏掌管着修订法典之权,可以绕过「王领会议」,直接拟定法典修订草案,送至「御前会议」,直达天听。 「律法大臣」或许不像「王之左手」、「王之右手」那般富有盛名,但法典代表着王室,每一次法典的精修与变动,都代表着国王的最高意志。 因此,「律法大臣」是与国王联系最紧密的大臣之一,并不比王之左右手落后多少。 而在王宫之中,还有一个职位,名为「大学士」。 「大学士」在政治领域并无实权,是一个完全架空的职位,但也是与下一任国王联系最紧密的人。 大学士的职责除了研究古籍,充当学术顾问,同时还是王宫中各个王公子弟、包括国王子嗣在内的老师,负责给这些未来的掌权者传授知识,教书育人。 历年国王过世、新王加冕,如果大学士尚在,往往都会因为早年的师生之情得到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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