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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千里之行(三) (第5/7页)
大事,毕竟你娘只有你这点骨血。” 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孔子曰,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贺陆氏是贺家老封君,沈瑞可不愿平白得罪她,便道:“小子同旁人相比已是起步太晚,资质又有限,只有心无旁骛,方能放手一搏。关于贺家二叔名下那两家织厂,贺家叔婆不必放在心上。本是张家人骗卖在先,不是贺二叔接手,也会有旁人。家父本不通经济,那织厂留在沈家难免败落;转到贺二叔手上,也算是得遇明主。” 他目光清正,说的坦坦荡荡,丝毫没有勉强之意。 贺陆氏心中赞叹不已,神情也缓和:“你既心意坚决,那就好生读书,早日给你娘得个赠封,你娘在地下也会欣慰。若是遇到难处,不好与自己人言说,就来寻老身,老身不能说为你全权做主,可能护着你不叫人欺负了去。” 沈瑞点头谢过,贺陆氏又问了两句课业上的事,待听说《论语》才学了一半,叹了口气:“确实有些晚了。小哥专心读书也好,只是要记得身子是顶顶要紧的,万不可因苦读书就熬坏了身子,只要人好好的,其他什么都好说。” 这般关切,不知几分真、几分假,只是贺陆氏既做慈爱,沈瑞便只有老实乖巧,一老一小相处得倒是融洽。 该说的都说了,贺陆氏面露乏色,从袖口中拿出一块一寸半长、寸宽的羊脂玉平安牌,递给沈瑞:“这是云娘祖父生前爱的一块玉,今日算作老身给小哥的见面礼,往后即便老身不在松江,你遇到难处也无需怕。用这个做凭证,去寻我家老二与老五说。” 沈瑞踌躇道:“贺家叔婆,这太贵重了,即是贺叔公遗爱,还是当留给诸位叔叔做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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