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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 (第3/4页)
得太明显。他想了想,挤出一个虚假的微笑来。 作为百叶林的一员,关于各位鸣禽的“身价”,他诺多少有些耳闻。作为做普通的家养宠物鸟品种,金丝雀极难卖得高价。而相较而言,金丝雀的爱好者们往往也不过分追求名品效应。虽然玉沙长得挺好看,品相纯正,且看起来也相当的……嗯,有个性。但它居然是身价十万的百鸟歌王,他诺是不信的。 ※※※※※※※※※※※※※※※※※※※※ 寓言故事,狡猾的猴子骗猫咪去偷火中的烤板栗,猫咪的爪子都烧伤了,最后栗子却被猴子吃掉了 猫神仙是不需要吃东西的,罗飨吃东西是因为有好吃的。他让他诺去厨房抓老鼠,言下之意就是:养你怎么这么费劲,别的小猫咪都会自己抓老鼠吃 他诺:????? 身价十万的鸟王 不少鸟主人在向外人絮叨自家鸟儿时, 往往会不由自主地带上炫耀和夸张的口吻,其信息并不十分准确。 然而, 这一次,胡大爷倒是真的没有忽悠他诺。玉沙在参加歌会那一年,虽然年纪小, 唱歌技术却已经达到巅峰时期, 比胡大爷经手的任何一只鸣禽都要来得有天赋。胡大爷喜出望外,将玉沙当做他的收官之作,悉心栽培,全力驯养。玉沙也不负所望,最终成长为一只歌王,歌喉清婉,模仿能力极强,很快便在各类歌会中脱颖而出,在毛春城的养鸟人圈子里小有名气。 而玉沙和胡大爷的成名之战, 则是X市举办的百鸟歌会。作为大都会, X市的鸟友圈子规模壮大,百鸟歌会也并非小打小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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