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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节 (第6/8页)
的判了那些罪该斩首的人一个斩立决。 剩下那些罪不至死的,则是全部都被潘溪亭充入奴籍,打发去了偏远之地做苦力。 这其中,还有王家那些懵懂无知的孩童。他们什么恶事也没做过,但却被自家亲人牵连的险些丧命。 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不是叶安澜坚持依律法给王家人定罪,王家人早就已经被群情激愤的兖州百姓和满心怨恨的幸存苦主给活撕了。 他们可不管什么律法不律法、主犯还是从犯的,他们更不会因为王家的孩子还没来得及作恶就觉得他们理应无罪。 他们只会想,王家害得那么多人家破人亡、满门俱灭,凭什么他们家的孩子却可以幸免于难? 王家人在作恶的时候,怎么就没想想那些被他们害了的人,家里也是有无辜稚童的? 他们可以杀别人家的孩子,那么别人自然就也可以杀他们家的孩子。 连坐,这是在古人看来非常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鉴于此,潘溪亭甚至还专门过来请示了一次叶安澜,问她要不要“顺应民意,收拢民心”。 叶安澜却是想都没想就直接摇头拒绝了,用她的话说,“我们即便再讨厌那些作jianian犯科的人,也绝不能以舆论或者个人喜好来挟持律法。” 要是照她的本心,那该死的人可就太多了。 比如那些抛弃、弄死女婴的家伙,叶安澜就觉得他们都该为他们的罪孽一命抵一命,可考虑到立法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叶安澜到底没把自己的真实想法给写到律法上。 杀人偿命这一条是她坚持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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