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鼎_第九十一章 神道(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九十一章 神道(上) (第3/6页)

,民间祭祀本是为了求福,但是他们不知道不少鬼神不能赐福,因此不能祭祀——若是不能赐予福分者,就是非祭。”

    说简单点,就是按照气运的道理,只有低位向高位祭祀,没有高位向低位祭祀的道理。

    大部分鬼神,层次比人类低,根本没有庇护或者赐福的力量,人类祭祀时,人本身气运就向低处流了,这些鬼神和吸血鬼一样吸取气运,却无力反惠,因此谁信了就会破家,甚至身死,这就是必须去掉银祭。

    素儿心里直跳,她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却不想王弘毅对此一清二楚。

    “道德经云: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此言甚是大善,立神道可借鉴于此。”

    “人死之鬼,是阴灵,最多只能庇护一家一户,因此除了子孙祭祀外,不许公祭。”

    “神力显红色,能庇护一乡一县,并且能不扰民,就是县级允许的正祀,但是县令不许公祭,以免高祭低,流失气运,国家也只给予县级封号,封号与神力相当,才是正祭,加恩有损朝廷气运。”

    简单的说,如果神力原本只有县级,朝廷加封更高的封号,就等于拿朝廷的气运来提升鬼神的阶级,王弘毅岂肯作这事?

    “神力红中带黄,才可出县,不然就是越格,有损民运,不可提倡。”

    王弘毅当然清楚,神祇为了扩大自己的实力,提高自己的阶级,都希望挣脱“祭不越望”的束缚,到外地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