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八年_第四百一十一章 买地的啰嗦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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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一章 买地的啰嗦事 (第5/7页)

业底层,此行的目的就算完成了。至于后面茶场或是和其他茶行合作,那都是贸易部的人来负责。

    数日后,郑文显在张秀仁的撮合下先是宴请了本地县衙的衙役,接着又请了户房的书办,最后是县衙的师爷。幸亏是有张秀仁全力帮忙,要不然郑文显肯定被狠宰一刀。

    等官府这边都谈妥了,这才在户房书办的引荐下见了几个中人,购买荒山。

    清代买卖田产的手续和规定大体上沿袭明制而有所增益,一般都是由业主请托中人。需要注意的是,卖田不是说一上来有人买就可以直接卖,而是先要问直系亲属、本家和族人要不要,然后再问原来的业主要不要,两边都不要才能卖给外人。

    不先问亲房直接找买主,往往会引发争端,甚至惹出人命重案。搞的买卖双方倾家荡产,严重的甚至流放问斩。这样的例子在乾隆时期屡见不鲜。

    郑文显、卖主和中人三方要坐下来当面议价,最后郑文显一共从两个中人手里买了三个山头,二百多顷,作价六千三百两银子,合每亩地三两。写完了“绝卖地文契”,画押交纳了田价银子后,还要付画字银和脱业钱;这笔钱又足足花了两千两银子。

    所谓的“画字银”是卖主及其亲房、族人在田地正价之外向买主索要的钱,不给就等着开打惹官司吧。

    而“脱业钱”在北方也称为“喜礼银”或是“赏贺银”,是要付给这块地的上一任田主。清代乡间俗例,凡是卖田,上首业主原有脱业钱必须要付,不给不行。

    你以为到这一步就完了?别急,后面还有呢!

    依照法例,完成上述之后,便要报官投税,更改官府的田地记录档案,过割钱粮。毕竟人家那地上原先可能种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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