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称雄_第513章 火耗归公 摊丁入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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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3章 火耗归公 摊丁入亩 (第5/9页)

方。”

    晚唐五代之时,税收也差不多如此,税收分为三部份。一部份上交朝廷,称为上供。一部份分交给节度使衙门,称为留使,还有一部份则留给地方州衙,称为留州。

    现在刘钧把税分为两部份,给地方留下四分之一的税。这就是地方官府的办公经费。所有的税收解入朝廷,这无疑会让地方更财政更艰难,也肯定会加大地方官吏的贪污。

    这样一来,火耗其实并没有归公,只是入了朝廷的帐,再转拔下去。

    不过新税法里,却避免了地方官吏无控制的胡乱征收火耗。

    因为如今粮食都由过去官收官解,改为粮食总署负担征粮收粮运粮,再加上使用银元征税,这个过程中,其实并没多少消耗。

    “以后,南方地区每亩征谷十五斤,附征五斤,亩征二十斤。北方地区,每亩征麦十二斤、附征四斤,每亩共征十六斤麦。折银征收,谷麦每担折银元两块。”

    袁继咸等都迅在心里计算着。

    很快他就得出了答案,南方一亩地等于要征银元四角,北方每亩地要征银元三角两分。

    大明一石米约有一百五十五斤,正税十五斤,就是近一斗,加征五斤,那就是一斗两升了。过去大明的时候,除了南方的苏松两地,田赋最重外,一般都是征三升多一亩,不过附加火耗就比较多。

    而南方的亩产是比较高的,普遍能达到两三石。zWWx.org

    北方的产量较低,但也有一石左右。

    算来,新和田赋税率大约是十五税一,远比大明初定下的三十税一要高。不过大明的三十税一也不过是好听,实际上附加的部份却是正税的多倍,甚至十倍几十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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